湖北中心2017年新录用人员第二批报到通知
为了保证湖北中心2017年新录用人员第二批(总第17期)报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人员名单 报到人员名单请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8:30(请准时抵达)。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14栋10楼1007教室。 三、填写入职登记表和信息登记表 报到人员请填写入职登记表(见附件2,请勿改动表格的格式)、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请勿改动表格的格式)和员工招聘调查问卷(见附件4),并于2017年6月13日前发送至scxzhbzx@sipo.gov.cn(邮件主题名为“入职登记表、个人信息登记表和调查问卷-姓名”)。 四、报到所需材料及相关说明(材料清单可参见附件5) (一)非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上);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4份。 2.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从大学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外语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请提供《入职登记表》上填写的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解约证明:凡入我中心之前有过全职工作经历的,需由原所在工作单位开具解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或人事管理部门公章,证明中需注明工作起始时间。 注意:入我中心之前的每段工作经历均需提供相应证明(解约证明、劳动合同原件或社保缴费记录单等),证明内容应包括原工作单位全称、解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原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并加盖相应单位或机构公章,否则证明无效。 6.婚育状况证明: (1)未婚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未婚证明。 (2)已婚或离异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本人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配偶的无效)原件及复印件3份,且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注意: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中应注明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离异)、生育状况(育有几名子女,是否有收养子女)、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况,证明上应有计生部门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并加盖计划生育部门公章(仅加盖居委会公章无效)。 (3)育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份。 7.户口簿首页(若户口是集体户口,则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户口管理单位红色公章,复印的公章无效)和本人页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首页、配偶本人页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注意:如确实无户口簿首页或本人页原件的,可以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及户籍证明复印件2份。 8.户口迁移相关说明:需要将户口迁移至武汉的外地户籍人员,须确保档案与户口所在地一致(两地不一致的须将档案和户口所在地协调一致后再调出档案),并打印和填写附件6中的《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由档案转出单位盖章,于办理落户时再统一提交。 《干部调动登记表》所有个人信息一定要与户口本和身份证上信息一致,若因信息不符,导致无法落户,后果由本人承担。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内容为:“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委员会”,其它抬头内容均不合格。 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以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内容为:“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其它抬头内容均不合格。 湖北中心基层党组织名称为“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委员会”。 上级党组织名称为“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预备党员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鉴定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 10.档案相关说明: (1)往届毕业生需前往湖北中心人力资源部1111室开具《档案接收函》,并持该纸件自行前往“武汉·中国光谷人才服务中心”盖章换取《调档函》,再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手续。档案可由对方人才中心通过机要局寄送或密封自带送到“武汉·中国光谷人才服务中心”。 需确保档案内有如下材料: (a)报到证; (b)行政关系介绍信; (c)工资关系介绍信; (重要提示: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介绍信抬头均为武汉·中国光谷人才服务中心) (d)转正定级表(应届本科生须自派遣之日起一年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自派遣之日起满三个月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e)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 上述材料由原存档单位转出档案时负责办理。如有缺少,请联系原工作单位或原存档单位尽快办理,确保材料齐全,否则将影响正常入职。 (2)如需我中心代办换取《调档函》(仅限外地人员),请邮件发送申请到scxzhbzx@sipo.gov.cn(邮件名“接收函-姓名”,需在邮件中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档案存放机构名称,另附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3)档案转递须知: (a)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武汉·中国光谷人才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 接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武汉科技会展中心二期3楼。 联系人:档案部 张雯 联系电话:027-67880506 (b)档案寄出后请以邮件方式及时告知我中心人力资源部。 (c)如将档案通过自带方式交至武汉·中国光谷人才服务中心,请将光谷人才开具的回执于入职当天交至我中心。 11.社会保险相关说明: (1)对于曾在武汉市办理过社会保险的新入职员工,须在报到前拨打武汉市社保局热线电话12333查询以确保参保状态为暂停并无历史欠费,如存在上述情况,请报到前自行至原单位或原参保机构或社区办理个人的停保、处理欠费,否则我中心将无法续缴社保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请没有参加过武汉市社会保险的新入职员工于报到前准备1份电子版社保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命名,于2017年6月13日前发送至scxzhbzx@sipo.gov.cn(邮件主题名为“社保照片-姓名”),社保卡照片格式具体如下: (a)、白色背景,无边框; (b)、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 DPI; (c)、24位RGB真彩色; (d)、采用JPE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14K-40K。 目前社保局的照片审核十分严格,不符合要求的照片社保局将无法制作社保卡,影响个人社保待遇享受,请严格按照上述格式提交照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建议去照相馆拍摄社保照片。 12.住房公积金相关说明: 原来在武汉市内有公积金账户的新入职员工须在报到前办理公积金的市内转移事宜。需要办理市内公积金账户转移的新入职员工,到湖北中心人力资源部1108室开具《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二)应届毕业生(含学校改派的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上);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4份。 2.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从大学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外语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请提供《入职登记表》上填写的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原件: (1)报到证抬头和备注内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 (2)姓名应当和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姓名一致,毕业院校应与户口迁移证的学校(学校所在地址)一致,专业信息需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信息一致。 (3)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1份,将正反面复印于A4纸的同一面。 6.婚育状况证明: (1)未婚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未婚证明(如果由学校提供,则应加盖学校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 (2)已婚或离异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本人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配偶的无效)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果由学校提供,则应加盖学校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 (3)育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份。 7.户口材料: (1)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请提供本人页正反面的复印件)。 (2)若武汉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户口薄,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2份。 (3)若是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首页、配偶本人页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注意:(1)若户口是集体户口,则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户口管理单位红色公章,复印的公章无效; (2)如确实无户口簿首页或本人页原件的,可以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及户籍证明复印件2份。 8.拟落户武汉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1)落户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34栋1101室(注:地址错误会导致不能落户,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户籍证明内容必须包含籍贯、出生地。出生地和籍贯信息应具体到省市(县)两级,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请确保无误。户口迁移证上的“文化程度”应与报到证上的“学历”信息一致,婚姻状况应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户口迁移证不允许涂改。 (3)请确保户口迁移证在报到日起一周内处于有效期。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内容为:“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委员会”,其它抬头内容均不合格。 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以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内容为:“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其它抬头内容均不合格。 湖北中心基层党组织名称为“<span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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